[沙洋时评] 京山永隆镇男子杨某欠钱最多,达3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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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 21:27: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这个姓熊的我认识,他在做树生意,很有钱,怎么欠1万多块钱不执行?”京山法院发布并在该县张贴今年1号执行公告3天来,知情群众纷纷向执行法官举报被执行人的“家底”。

  “执行难”是困扰法院多年的一大顽症,也是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个问题。近年来,京山法院采取集中开展执行行动、在媒体曝光被执行人、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等执行新举措,收到了一定效果。为维护法律尊严,及时实现当事人胜诉权益,今年该院决定采取在被执行人居住地和城镇社区、车站、菜场等人流量大的场所张贴执行公告的方式曝光被执行人,向社会公开悬赏执行线索,凡举报被执行人任何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实际执行金额的5%予以奖赏。经过反复筛选,该院挑选出22名长期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作为今年第一批曝光对象。这些人中,既有拒不执行金额达343万元的“巨型老赖”永隆镇男子杨某,也有欠款只有1000元,却与执行人员“打游击”,四处躲避执行的“钉子户”。4月26日,该院将这首批22人列为今年1号执行公告人选印出。4月27日,该院执行庭四个小组和七个法庭同时出动,拿着100多份执行公告上街(下乡)张贴。在京山县大菜场,一位观看执行公告的生意人深有感触地说:“现在不少人信誉差,做生意都怕货款收不回。就是要法院公开曝光,在全社会倡导诚实守信的意识。”

  公告限各被执行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如到期再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继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直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据荆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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