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1月14日,湖北省沙洋县公安局高阳派出所民警快速处理一起民事纠纷,并积极为受害群众追回21元损失,受到当地群众及广大网友的一致点赞。
当日下午,沙洋县公安局高阳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吴集村某平价超市内抓到一“小偷”,请求民警前往处置。接警后,高阳派出所教导员吴勇迅速带领民警赶赴现场,发现一名中年男子被群众控制住。
据超市老板反映,这名陌生男子下午突然闯入店内,不由分说便拿了两瓶劲酒、一瓶矿泉水后一饮而尽,随后竟然拒绝付钱,并且态度蛮横想一走了之。了解到这些情况后,吴勇上前与对该男子进行询问,但奇怪的是,在沟通时民警发现其说话颠三倒四,精神恍惚,并不像普通的醉酒汉。
民警随后在该男子身上找到一部手机,并辗转联系上了他的家人,据其妻子介绍,该男子名叫周某,今年48岁,是安徽省利辛县人,目前他们一家在沙洋县曾集镇街上卖调味品,家中还有3个小孩。周某患有轻微的精神病,经常离家出走,这次周某的大儿子当天上午因为交通事故赔了对方800元钱后,谁知导致周某的精神病再度发作,没想到竟然从曾集镇一路步行到了高阳镇吴集村,一家人正焦急地寻找他。
掌握到这些信息后,民警当即驱车带着周某赶往曾集镇,并一路打听找到他的住处。见到民警将周某安全的送回家中,其家人十分感动,拉着民警的手连声道谢。吴勇向周某的家人介绍了周某在高阳镇某超市内发生的“小插曲”,周某妻子听完后当即拿出21元钱希望能够通过民警还给店家,并对引起的误会表示抱歉。民警一行又驱车从曾集镇返回吴集村将这21元钱和及周某家人的歉意一并转达给超市老板。
1月15日,荆门市某网络论坛上一篇“为高阳派出所点个赞,不为事小,跨区追款”的帖子迅速引发了网友的热议,大家纷纷为派出所民警尽责履职为辖区百姓追回21元钱损失的行为点赞。网友知冷说道:“这个不是钱的问题,而是社会规则、社会秩序的问题,为公安民警忠诚维护法律尊严的行为点个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