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 新“消法”315实施: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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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5 11: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沉丞 于 2014-3-15 11:16 编辑

今日,由全国人大修订的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简称“新消法”)正式实施。

新《消法》的最大亮点:“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

那么“七天”如何计算?七日是指从消费者收到购买的商品的第二天开始,作为七天的第一天,最后一天为第七天,如果赶上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则顺延,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结束的第一天为最后的第七天。

新消法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针对商品范畴,排除了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以及交付的报纸、期刊四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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