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简化市场主体登记程序,提升 沙洋县投资环境软实力,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文件要求,沙洋县决定自2015年6月8日起在该县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沙洋县质监局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着力简捷高效,助推市场主体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
所谓“三证合一”登记,就是将当前企业设立登记时,依次需要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合并到一起办理,向其颁发载有三个号码的营业执照,不再另行颁发三证,即:一张证书、三个号码,实行“一窗受理、一次审核、信息互通、三证合一、档案共享”的登记制度。
为更好地无缝对接“三证合一”登记工作,沙洋县质监局要求代码窗口工作人员严格落实“一个部门受理、一份申请表通过、一站式办结、一本档案存档”的工作模式,实行“一站式”服务,加强与工商、税务部门的合作,在资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2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机构代码证审批,并将办结信息传送给工商登记窗口,尽最大努力减少程序、缩短办理时限,方便企业和群众。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社会投资创业活力的重要举措之一,而通过简化准入手续、缩短办理时限、推进登记制度便利化,将促进市场主体更加快速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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