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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沙洋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在创新人大工作上,进行了积极的尝试和探索。
1、开展首次专题询问。12月中旬,县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就沙洋县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进行了首次专题询问。7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和3名人大代表就群众普遍关心的少数小区存在一房多卖、随意变更容积率等十个方面的热点问题向县政府及县房产局、县住建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询问。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一一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回答,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收到了较好的社会反响。
2、加强与群众的密切联系。为加强与代表群众的联系,县人大常委会先后出台了《沙洋县人民代表大会主任会议成员联系代表活动小组办法》、《沙洋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同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系的办法》、《沙洋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县人大代表与选区选民联系的办法》等三个办法,对加强与代表群众的联系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同时,为进一步发挥代表知民情、解民忧的职能作用,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分步在洪岭、垢冢等有条件的村(社区)建立代表群众工作站,安排代表轮流值班,负责接待群众、收集社情民意、帮助解决问题。
3、推行乡镇人大工作目标考核。为有效促进乡镇人大依法开展工作,2014年年初常委会第1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乡镇人大年度工作目标考评办法》。办法从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代表工作、日常工作、组织阵地建设工作和宣传工作等五个方面对乡镇人大工作进行了量化。常委会参照考评办法对乡镇人大半年和全年工作进行了考核,并对考评结果为优秀的乡镇人大进行了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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