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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当前全国人民政治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党中央、国务院统揽全局、着眼长远作出的重大科学决策,是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发展阶段和发展任务的科学把握。乡镇财政部门如何定位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角色、地位,如何发挥好公共财政职能,利用好财政杠杆,更好的支持农村经济的协调发展?现结合乡镇财政工作实际谈一点看法。
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所面临的主要困难
农村由于受多种政策因素和自然条件的制约和限制,行路难、看病难、入学难、增收难等现象还大面积存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任重道远,现阶段,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有:
一是农业发展严重滞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农产品市场竞争也日益激烈,传统农业明显滞后,收益更趋微薄,近两年,国家通过农村税费改革,取消农业税,对种粮农民种植主要粮食作物实行补贴,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增长,但是农民除政策因素增长外,来自农业的自然增长很少,而且大部分增收被种子、化肥等农资涨价所抵消。
二是农村遗留问题较多,各种社会矛盾较为突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实行土地承包,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口的自然增长,人地矛盾、山田矛盾日益突出,加之基层干部的文化素质和政策水平不是很高,理解和掌握政策不全面,留下了许多社会矛盾。同时,由于基层各级政府财力有限,过去村级组织在上交税费、学校建设、乡镇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举借了大量债务。现在,债务成了制约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一大障碍。
三是农业投入严重不足,农村的生产条件仍很落后。前些年,国家重点投入在工业上,投入到农业的资金十分有限,加上财政体制的限制,乡镇政府有限的财政只能保工资和正常的公务开支,真正用到农业的投入很少,虽然近几年各级政府加大了对农业的投入,使部分农村基础设施得到修复,但百废待兴,农业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仍很脆弱,加之农民的认识水平和文化素质相对较低,农业这一块投入多、产出少、效益低,种种因素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
四是村级组织的财力有限,正常运转还有相当大的困难。农村税费改革斩断了向农民伸手的各种税费,据悉,我镇部分村级几乎无经济收入,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仅凭靠国家对村级的转移支付,大村20000多元,小村16000元,人平经费(含公用经费)不足4000元。加之各村都有大量的外债,为了保稳定,不得不用本属于干部工资的资金偿还债务,以消化社会矛盾,更不用说能够挤出资金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配套资金了。
二、乡镇财政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角色地位
虽然目前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还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困难也很多,但我们乡镇财政部门更应该认真负起责任,充分利用好中央出台的各种政策,积极参与和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乡镇财政是新农村建设的服务者。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央出台的许多优惠政策,基层财政部门要为所辖村组农民服好务,首先必须充分掌握和利用中央已出台的各项政策,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给新农村建设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充分利用政策资金杠杆,调动干部群众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结合各村实际因地制宜地帮助村级组织制定近期和长远建设目标和规划,使新农村建设在自己辖区内不能提不切合实际的过高要求,劳民伤财;也不能禄禄无为、无所作为。要认真落实好中央在农村的各项惠农补助资金,坚决做到合法、公正、公平、公开,把党和国家的温暖送到群众手中,杜绝新的矛盾产生。
(二)乡镇财政是新农村建设的管理者。
国家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如何使这些资金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产生应有的社会经济效益,是基层财政所义不容辞的责任。乡镇财政要发挥管理监督职能,项目建设上要保证工程的质量,使之建一个,成一个,发挥效益,成为造福一方的民心工程。对资金的走向要实行追踪监督,确保专款专用,预防截留挪用和跑冒滴漏。要配合党委、政府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帮助村级干部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政策水平,搞好村级政务、财务公开,加强财务管理监督。要配合村级组织解决消化长期困扰的一系列遗留问题,融洽干群关系。
(三)乡镇财政是新农村建设的直接参与者。
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但归根到底还要靠经济发展,如果经济不发展,其它的都是一句空话。因此,乡镇财政干部要将发展经济作为工作的主要目标,积极配合党委、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和市场需求,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建立适销对路的区域经济,在大力压缩公用经费的基础上,加大对农业的投入,提高产品质量,提高经济效益。要加大科技投入,组织对村民的科技培训。帮助群众组织发展生产,寻求发家致富的门路。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达到治穷、治愚、治脏、治乱、治差的目的,组织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建设生态文明家园,向户户通路、通水、通电、通电话、通电视、户户住楼房的小康社会迈进。
三、发挥乡镇财政职能,支持新农村建设
(一)建立健全财政支农新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村级转移支付制度。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对村级卫生室、农村阵地建设等项目加大申报与投入力度,在镇级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加大对村级集体办公经费、工资、五(低)保户生活费等费用的支出,按照地理环境、生产发展水平、人口因素确定村级每年转移支付标准,对经济条件较好的村逐步减少转移支付金额,对经济贫困的村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实行有重点转移支付政策,改变以往撒胡椒面的作法;二是不折不扣落实惠农政策。做好粮食直补、水稻良种补贴、粮食综合直补、退耕还林补贴、计生奖励补助等各项惠农政策,全部以“一折通”的形式打到农户的账上;三是不断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按政策落实“两免一补”政策,积极配合教育部门中小学调整布局;四是继续支持和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依法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保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建立健全依法、自愿、有偿为前提的土地流转机制;五是加大农村公共事业的投入力度。大力支持农田水利基础建设,提高农民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的能力,逐步缩小城乡差别,加快增收脱贫致富的速度,大力支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技改扩能和新产品研发,建立环保型农业、生态型农业和节约型农业,做强财政收入增长点;六是乡镇财政部门作为“三农”建设的纽带和桥梁,要随着本级政府财力的逐年增长,不断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逐年增加本级财政支农预算,将增长的财力大部分用于新农村建设,不断加强向上级争取“三农”建设资金力度,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民间资本投入新农村建设,为乡镇党委政府当参谋,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支持新农村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和措施。
(二)积极化解冻结村级债务。对村级债务要全面锁定,债务影响区域经济的发展,是严重制约着村级经济发展的“瓶颈”,给建设新农村带来了不小阻力,因此,协助村级化解冻结村级债务是乡镇财政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财政部门要协助乡镇政府制定相关措施政策进行化债:一是对“普九”等国家政策性村级投入形成的债务,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债务处理;二是在每年的给村级转移支付中安排一定工作经费,在村级化债上政府给予资金的保证,并对化债工作实行年终考核;三是严格按政策对死亡户、长年失踪户、特困户进行减债或免债;四是实行铁的纪律,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5]39号)精神,制定各项制度,严禁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举债建设,从源头上防止新的村级债务发生。
(三)要探索建立健全农村最低保障体系。乡镇财政部门应积极参与完善农村低保和“五保”供养机制,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建立更加规范和有效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有针对性解决因项目占地而失地的农民保障问题,完善支持农村防灾减灾机制。
(四)加大对新型农民的培训力度。新型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稀缺资源,乡镇财政部门应把对农村劳动能力素质培训放在重要位置,加大对农村劳动力的培训力度,提高农民务农务工技能。培育他们的市场观念、发展观念。对技术能人、致富带头人创办的实体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强对农村先进文化宣传教育的投入,促进农村文化健康发展。
(五)继续深化县乡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匹配、“以钱养事”发展农村公益事业的原则,进一步明晰乡镇财政管理职能,充分调动乡镇理财积极性,将财政各项改革工作逐步延伸到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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