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沙洋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接近尾声。沙洋县发放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212万元,共有1788名符合条件的学生受到资助,其中初中1328人,小学460人。
据悉,此次资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天4元,初中每生每天5元,全年按250天计算,即小学生每学年1000元,初中生每学年1250元。
在资助申报中,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认真执行国家相关资助政策,严格按宣传、申请、评审、公示、上报、认定、资助等程序开展资助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资助资金足额按时发放到家长手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