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反腐败体制机制建设的重要部署。县住建局积极行动,采取以下“八举措”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是强化一岗双责,认真抓好责任落实。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落实、一同考核,切实把责任制落实到业务工作全过程。明确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带领班子成员共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是主体责任的分担者、执行者、落实者,对分管领域和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有主要责任,对所负的责任签字背书。 二是严明党的纪律,自觉遵守纪律约束。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定期对局属各单位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单位和人员严肃问责,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三是注重抓早抓小,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强化对干部任用的廉政把关。加强对系统内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和监督管理,建立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定期约谈制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 四是突出源头治理,健全风险防控体系。认真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结合住建系统工作实际,对住建系统廉政风险进行深入排查,建立覆盖住建系统全部业务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优化行政审批、工程建设、资金监管、选人用人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五是加强行业监管,强化基层廉政建设。进一步强化分级管理与分级负责,加大行业监管力度,深化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在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纪检监察监督机制,实现对工程建设全过程、零距离、全方位监督。 六是狠抓考核监督,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切实制定出台局党组和局属各单位党支部履行主体责任考核办法,进一步实化责任内容、细化责任分解、量化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环节和岗位,实现监督考核全覆盖,使责任制起到应有的教育、警醒、震慑和惩戒作用。 七是坚持一案双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加强信访举报处理和案件线索管理,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决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对腐败行为实行零容忍。坚持一案双查制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对有案不查、压案不办、瞒案不报的严肃查处。 八是深化作风建设,坚决防止四风反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上级一系列禁令,深化教育实践活动中作风建设及“四风”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建立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正本清源、正风肃纪,从源头上防止违反八项规定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