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沙洋跑腿记者 于 2013-12-16 23:40 编辑
新华网湖北频道12月17日电(何长青、黄庆)“感谢劳动保障部门为我们农民工做主,帮我们讨回了工钱……”15日,拿到被建筑商拖欠的8265元工钱的农民工范新红向沙洋县劳动保障监察局工作人员连声致谢。 近年来,为切实解决农民工工资支付难问题,沙洋县人社局不断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落实工资直达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改事后被动处理为事前主动预防,从源头治理隐患,着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全面构筑了一张牢固的农民工工资“安全网”。1至11月,该县共为645名务工人员追回工资334.74万元。 沙洋县不断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目前,该县的工资保证金制度已覆盖了建筑、交通、水利、国土、农业开发、装饰装修、园林绿化、新农村建设等建设工程领域。凭人社部门开具的《工资支付保证金办结函》,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方可为施工单位办理工程项目施工备案或许可手续。施工单位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且经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人社部门可用工资支付保证金先行垫付工资。截至11月底,沙洋县192家建设施工用人单位缴纳工资保证金1166万元,目前工资保证账户实时余额已达1559万元。 该县严格落实工资直达制度。对工程施工周期在三个月以上或工程造价在1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一律要求施工用人单位实行银行实名制代发工人工资,并对发放情况进行公示。截至11月底,已有6家施工单位通过银行直达发放农民工工资213.26万元。 沙洋县人社部门负责对工程建设用工情况的全程监管,加强日常巡查,指导、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工伤保险申报缴费等手续,核查清理并公示工资支付情况,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处理拖欠工资隐患。住建、交通、水务、国土等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业建设工程的监管,严厉查处借企业资质承揽工程、违法转包或分包工程和劳务等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用工单位按规定缴纳工资保证金。公安部门负责查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及时受理并快速侦办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案件。1至11月,共为645名务工人员追回工资334.74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