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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黄涛、冯凯 李权林、向秀芳)
3月27日上午,湖北省人大、湖北省政府法制办、湖北省卫生计生委联合召开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湖北省“单独二孩”政策经省十二届人大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即日起正式施行。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袁军晶在会上通报了我省“单独二孩”生育政策有关情况。他介绍,从前期统计和专家组织的生育意愿调查来看,约有70%符合条件的对象有意愿生育第二个孩子。湖北省现有符合条件的单独家庭有62.94万个,按照生育意愿推算,可能增加出生46.6万人,会在今后几年内逐步释放,但受抚养成本等多种因素影响,群众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间会存在差距。
会上宣布,即日起凡是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的,应持结婚证、户口薄和双方居民身份证,向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任意一方或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生育证》。此外,由于武汉市洪山区已在政策公布前期进行了准备工作,28日上午,湖北省第一批与第一张“单独二孩”的《生育证》将产生于洪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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