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资讯] 沙洋县工商局经济开发区工商所成功调解一起手机维修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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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5 11:21: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沙洋县工商局经济开发区工商所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和“我为经营者办实事”实践活动中,成功调处一起手机维修纠纷。
    今年1月10日,消费者张某在沙洋某手机店以4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部某品牌手机,使用4个月后发现手机显示屏现出问题。5月下旬,张某两次找店主雷某商谈包修手机屏幕事宜无果。8月8日,张某来到县工商局经济开发区工商所投诉,称经营者所售手机质量有问题,要求店主雷某为其免费维修或更换手机屏幕。
    接投诉后,该所工作人员立即展开了调查。张某今年元月在雷某手机店所购手机,在5月中旬出现手机显示屏显示不完全。店主方认为是人为造成,不是质量问题,并明确回答不予包修、换屏自费。张某觉得自己在使用中手机没有损坏,怎会显示屏出问题呢?店主的态度让消费者张某一时很难接受。该所工作人员将张某邀请到办公室,一起学习《消法》和《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使张某提高了认识,明白了屏幕破裂不属“三包”范围,闷在心中的疙瘩终于解开,经双方调解,张某愿自费150元换屏幕,经营者雷某也同意为其支付50元的修理费。至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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