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为避免集中祭扫引发输入性和聚集性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2020年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沙洋县经营性公墓和中心城区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暂停开放现场祭扫服务,恢复开放时间暂按不早于4月20日执行,具体恢复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二、沙洋县经营性公墓和中心城区公益性公墓推出集体祭扫服务。由县殡仪馆、公墓管理单位组织工作人员为逝者举行集体祭扫仪式。 三、加强农村地区祭扫服务和管理。对农村公益性公墓,各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制定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细则,安排专人专班值守,引导群众分时错峰祭扫,合理控制现场祭扫人流。 四、各级民政、公安、交通、应急、林业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清明节期间的祭扫服务。要加强宣传,提倡绿色文明祭扫,引导广大群众采取居家追思等方式缅怀先祖、寄托哀思。 五、各镇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根据本通告精神,将清明节期间的祭扫安排、祭扫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 感谢广大群众、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沙洋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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