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资讯] 沙洋县人社局为创业孵化基地实行入驻“八免”“八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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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30 08:55: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年来,为解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沙洋县委、县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创业孵化基地的投入使用是县人社局落实上级就业创业政策的一项重要举措。对进入基地创业的在校大学生或者毕业5年以内的大学生及高端特殊人才创办的企业,签约3年内,将由县人社局协调各单位,为其实行“八免”“八支持”。
“八免”:
      免费提供办公场地及水电;免费提供桌椅等办公设备;免费提供网络接入服务;免费提供客户接待室及会议室;免费提供创业培训;免费提供创业政策咨询;免费提供科技项目申报;免费提供政策指导服务。

“八支持”:
      1.项目资金支持。人社、团县委等部门重点支持自主创业并注册登记的在校大学生或毕业3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可申报争取省级项目资金支持,根据评定的不同等次给予2万—20万元的资金支持。
      2.创业补贴支持。对高校毕业生自毕业学年起3年内在沙洋县初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常6个月以上、带动就业4人以上的,可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3.担保贷款支持。高校毕业生在沙洋县自主创业,从事非国家限制性行业的,均可在创业地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小额担保贷款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合伙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的,可按每人不超过10万元、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
      4.单位社会保险补贴支持。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交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限内,以上年度沙洋县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支持。
      5.稳岗补贴支持。从上年征收的失业保险费总额中安排30%的资金用于支持企业开展创新创业培训。
      6.就业见习补贴支持。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可享受不超过6个月,不低于最低标准工资60%的就业见习补贴。
      7.科技人员离岗创新创业支持。拥有科技创新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经单位同意离岗创业的,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
      8.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辞职创业支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请辞职创业,经营满1年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经评审认定,一次性给予2万元的创业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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