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沙洋县调整了2014年度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7月1日起,新的缴费基数统一参照我市上年度社平工资(2643元/月),执行时间为今年7月至明年6月。
各单位在申报2014年度养老、医疗、失业保险时,结合参保职工个人工资总额确定参保职工的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013年度全市社平工资的60%,即1590元/月;最高不得高于2013年度全市社平工资的300%,即7930元/月。在申报工伤、生育保险时,基数不得低于2640元。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2013年度全市社平工资的60%(3816元/年)、70%(4440元/年)、80%(5064元/年)、90%(5712元/年)、100%(6336元/年)、150%(9528元/年)、200%(12696元/年)、250%(15864元/年)、300%(19032元/年)九个档次自行选择。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按三档缴费为 1140 元/年,按四档缴费为2088元/年。已退休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每年医保缴费1704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