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对检察机关自行侦查的案件进行监督评议,让我们更加了解了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规范性,这种活动为我们提供了学习的好机会,让我不仅提升了法律素养,增强了履职能力……”11月18日,荆门市新任的人民监督员姚华,在对县检察院一起案件进行监督时感慨地说。
18日上午,荆门市司法局随机抽取的三名新任的人民监督员,在 沙洋县检察院对一起拟作不起诉的对单位行贿案件,进行了监督评议。评议会上,该院案件承办人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并就有关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了说明,同时,就与案件相关联的适用法律情况作了解释。人民监督员在听取汇报、了解办案流程、查阅案件资料、法律条款适用等情况后,各自发表了自己的评议意见。最后,参与监督的人民监督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作出的拟不起诉处理意见。
据了解,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监督程序改革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后,在沙洋辖区进行案件监督评议属首例。新任的人民监督员觉得,这种活动,既让他们从中学到了知识,又让他们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来源:李仕斌 彭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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