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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细心的妈妈,在已经支付相当的抚养费后,还主动直接抚养起约定该前夫直接抚养的女儿,当前夫以孩子名义向她追讨抚养费时,她拿出多年来直接抚养女儿而收集的184张条据和图片,证明自己是个称职的母亲。正是这些条据,令前夫感动并撤诉。
市民高先生是城区一企业职工。1995年,他与同在企业上班的陈女士结婚。2000年底,他与妻子陈女士因感情破裂起诉离婚。后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两人离婚,当时3岁的女儿随父亲高先生生活,陈女士用自己应得的共同财产折抵女儿抚养费。
现在,女儿将进入高中学习,每年的入学费、生活费、住宿费等估计得3万余元。高先生称,陈女士至今仅支付了1万元抚养费,远远满足不了女儿的生活和学习开支,也远远超出了自己的负担能力。为维护女儿的合法权益,无奈之下,他今年初诉至掇刀法院,请求判令陈女士从2010年1月起至2015年7月止,每月增加女儿的抚养费600元,共计4万多元。
陈女士是个有心人。尽管她不直接抚养女儿,但是女儿每年有三分之一的时间在她这里度过。为了方便抚养女儿,她一直没有重组家庭。被起诉后,陈女士将自己十多年来抚养孩子花费的票据全部呈给法院。这些条据共184张,其中,有29张补课费单据,有76张买衣服等消费的单据,有79张买的衣服的照片、带女儿出去旅游的照片等。这些单据总价近7万元。陈女士还说,自己当年离婚时,原本可分10万元,但只拿走了5万元,留下5万元作为抚养费。
看到一张张清晰的条据、照片,负责处理此案的法官非常感动,认为陈女士不仅是一个细心的妈妈,更是一个称职负责的母亲,尽管离婚约定她不直接抚养女儿,但她还是主动承担起了部分直接抚养义务。在这些证据面前,借孩子名义起诉前妻的高先生也被感动,无言以对,近日在法官的劝说下,他主动撤了诉。(据荆门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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