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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套带玻璃罩的声控灯,从武汉发货运抵荆门后,就只剩下329套了,其余101套全部破碎。我找物流公司要求赔偿,结果被拒绝。我一听头都大了,物流公司如此做法真是坑爹!”昨日上午,城区宜美家灯饰城一灯具店老板孙先生致电本报。
破碎的灯罩。
读者投诉:灯具运输中破碎1/4,物流公司拒绝赔偿
孙先生说,他经营着一家灯具店,最近给城区一个楼盘供应灯具,需要从武汉进购400套带玻璃罩的声控灯。由于担心玻璃罩在运输过程中有破损,于是他多订购了30个玻璃罩,发货实际发了430个玻璃罩。因为知道是玻璃制品,确实存在容易破碎的可能,所以他一再跟发货方叮嘱,发货方也很仔细,每个箱子玻璃罩都用纸张隔好,填好纸板,并且发货方也跟武汉的物流公司一再叮嘱小心轻放,装玻璃罩的箱子也很厚实,只要不是人为的不小心,运输途中根本不会有破损,而且每个箱子的外包装上都标注了“易碎品”几个字。
孙先生说,一般情况下,类似的玻璃罩子在运输过程中不会出现较大的问题,最多也就一箱中破碎一到两个罩子。但实际情况是,430套玻璃灯具,从武汉运抵荆门后破了101套,16箱货最后缩水成了11箱半,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0元。在这种情况下,他找到了负责此次运输的物流公司——武汉京昌物流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结果公司负责人拒绝赔偿损失,这让他不能接受。
物流公司:事先签有协议,易破易损件不赔偿
昨日上午,本报记者找到了武汉京昌物流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张女士。当记者说起孙先生的投诉内容时,张女士表示是有这么一回事。
张女士说,按照规定,这些玻璃灯具的武汉发货方与他们物流公司是签有一个协定事项的,事项中包括“易破易损件不在赔偿之列”的协定。与此同时,孙先生事先也没有给灯具进行运输保险。这也就是说,如果在物流过程中发生了灯具破碎的情况,物流公司是不负责赔偿的,按照协定应该由发货方负责赔偿,因此孙先生可以找武汉的发货方。
但孙先生认为,武汉发货方的工作已经做得很到位,不存在过失。对此,张女士说,如果孙先生不认同物流公司的做法,那么按照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孙先生可以直接找武汉京昌物流有限公司总部进行申辩,要求其总部进行赔偿,而荆门分公司是没有权力擅自认定赔偿的。
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可申请合同纠纷仲裁
对于孙先生的遭遇,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类似的纠纷在平时的生活中经常发生。由于物流双方事先签有协定事项,这就要请专业机构鉴别该协定事项是否涉嫌霸王条款。
该工作人员建议孙先生可以到位于城区象山大道的合同纠纷仲裁机构进行投诉,并且鉴别该协定事项是否涉嫌霸王条款,以保护自身利益。同时,对于易破易损件的运输,如果数量较大,可以事先办理相关运输保险,以降低物流中可能发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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