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软指标”变“硬杠杠”
沙洋县为强化《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执行力和约束力,创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奖惩机制,实行“八个一票否决”。 该县规定,凡出现以下八种情况,将被一票否决:领导班子成员或所属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因干部纪律作风问题导致恶性案件、群体性事件、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责任事故的;所管辖地区、部门、系统、单位的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或干部职工因纪律作风问题被县级(含)以上党委、政府及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批评、责令整改或被媒体曝光计2次(含2次)以上的;乡镇全年自办案件数为零的;班子集体民主测评满意率低于80%的;行风评议或“双定双评”中排最后一名的;主要负责人两次无故不参加县委县政府组织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活动或会议的;中央、省、市明察暗访中发现问题并查证属实的。 据悉,该县今年将更加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单位,其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或分管纪检工作领导在干部年度考核中不得评定为优秀,并将考核材料存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和干部档案,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凡在考核中群众反映较差、民主测评不满意率在30%以上的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下达《党内监督说明书》,责令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