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资讯] 沙洋县创新模式有效破解农村摩托车管控难题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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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4 21:02: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亮剑“治摩”保平安
      随着农村经济和通村公路快速发展,特别是自《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细则》出台以来,农村摩托车数量迅猛增加,但受车主观念、道路条件、保险服务等因素影响,摩托车肇事易发多发,且赔偿执行难,容易引发大量社会矛盾和纠纷。
      据近3年交通数据统计,沙洋县共有摩托车13.6万辆,牌证手续齐全的仅有6.2万辆,不足一半。3年发生摩托车事故2600起,死亡60人,分别占全部道路交通事故的72%和死亡人数的68%。“无牌无证无保险,出了事故赔不起,抬尸堵路处理难,政府兜底来买单。”成为各地常见的怪相。
      如何有效“治摩”,进一步规范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确保社会平安稳定?今年3月份以来,沙洋县经实地调研,找准问题症结,从服务着手,从保险破题,在沙洋县建立齐抓共管、上门服务、足额保险三大机制,有效破解了农村摩托车管理难题,筑牢了平安建设的基石。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沙洋县已登记摩托车52346辆,办牌办证办保险15638辆;由摩托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同比下降39.9%,死亡人数下降31.3%,未发生一起一次死亡2人以上的交通事故。

      改坐堂办证为上门服务,让摩托车办牌证“不再难”
      “以前摩托车办牌办证要到县城,往返80公里,很麻烦,懒得去;文化低,电脑机考难通过,去也白去,所以不愿办牌办证。现在交警部门坚持人性化服务,改坐堂办证为上门服务,我们在家门口就能顺利办牌办证,所以我们办牌办证的积极性、主动性都很高。”10月23日,刚刚办完摩托车牌证的沙洋县后港镇黎桥村村民张代金满意地说。
      近日,记者在沙洋县高阳镇吴集新农村居民点看到,这里的村民像赶集一样聚集在一起。宽阔的水泥地上,有人骑着摩托车在障碍物之间绕来绕去;村办公室前的一长排桌子前,有人在报名,有人在交保险费,有人在咨询;村办公室里,二三十名村民正在埋头做试卷。
      沙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李德介绍,这里是进村入户开展摩托车整治工作的试点现场。宽阔场地上是桩考区,桌子前是检车、保险、体检、办牌一条龙式服务区,办公室里是理论考试区。以既便民利民,又严格程序、不降低标准为原则,公安交警、保险、卫生等多部门在此联合办公,方便购买摩托车的村民办理牌证、保险。而且,针对村民多数不会使用电脑的实际问题,这里的理论考试将机考改为了试卷考试。
      由于切实考虑到农民的实际情况,整治行动开展以来,辖区群众踊跃办牌8500副,办证1.2万本,检车6900辆。同时,在集中清查、摸底、登记中,查获被盗抢摩托车56辆,抓获网上逃犯2名,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行政拘留121人。
      建立足额保险机制,让摩托车事故赔付“不再难”
      “10月3日,我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沿烟马路向高阳集镇行驶,行至高阳镇刘庙村9组路段,与林某(男,57岁,沙洋县马良镇张集村2组)驾驶的两轮摩托车发生相撞,造成林某当场死亡,我也受了伤。经过沙洋交警现场勘查,责任划分,调解处理,我要赔偿林某死亡赔偿金10万元,因我驾驶摩托车没有购买机动车第三责任保险,需自己支付10万元赔偿,由于家庭困难,我东挪西借3万元现金赔给了林某亲属,余下7万元只能靠儿子打工来偿还。”今年55岁的沙洋县高阳镇王集村2组村民王仁喜没有购买机动车第三责任保险,出了交通事故懊悔不已。
      由于摩托车强制保险机制不完善,导致驾驶员参保率低。绝大多数村民购买保险意识不强,舍不得花保险费,一般情况下不愿保。在强制保险上存在抵触情绪,觉得是部门在拉保险、搞回扣。另外,近几年来,保险公司因无钱可赚不愿意承保摩托车强制险,即使有驾驶员想购买保险也找不到承保公司。由于摩托车交通事故赔偿逐渐提高,引发的社会矛盾也逐渐增多。通过对近70起伤亡事故的分析,平均每起死亡事故赔偿额在25万元左右,即使办理保险也仅有12.2万元的交强险(医疗费1万、死亡伤残11万、财产损失0.2万),相差甚远。如果没有购买保险,对一个农村家庭来说,赔付可致倾家荡产。随着事故赔偿标准和医疗费用不断提高,每年因赔偿难、处置难造成的抬尸、堵路、围堵机关政府的群体性事件在23起以上,占沙洋县总数的40%,处置耗费了巨大的精力和财力,已成为该县平安建设中最突出的矛盾纠纷之一。
      沙洋县积极探索摩托车保险新模式,高效率清除事故处理障碍。由县领导出面,经过与人保财险沙洋支公司、荆门分公司、湖北省公司反复协商、汇报和沟通,在承诺以量保收益的基础上,取得省公司的大力支持,书面承诺把沙洋做试点,继而向全市、全省推广。在原有险种(120元交强险)基础上,增加91元保20万元的第三者险、增加100元保2万元驾驶员意外险。即每辆摩托车只缴纳311元,即可得保额34.2万元,完全可以满足事故的赔偿需求,同时也使保险公司有利润,不会因亏损而不愿承保。
      县政府进一步明确了保险公司、卫生等部门参与摩托车保险和事故处理的责任。要求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必须理赔到位,先赔付后办手续;医院对事故伤者要先救治后结账。通过实施以上举措,群众参与摩托车保险的积极性明显提高,新办摩托车交强险13216辆,同比上升183.4%。
      “ 我幸亏保了摩托车第三责任保险,否则这次交通事故会让我倾家荡产……”10月22日,沙洋县十里铺镇六堰村农民黄某庆幸地说。
      2013年3月15日,杨某(男,48岁,沙洋县十里镇新桥村人)驾驶鄂HZ5148号两轮摩托车沿207国道由北向南行驶,行至207国道2059km处掉头时,与由北向南行驶的黄某(男,51岁,沙洋县十里镇六堰村)驾驶的鄂H2M278号两轮摩托车相撞,造成杨某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杨某因受伤严重,医疗费用较大,交警部门在事故调处时,黄某表示无力承担巨大的交通事故赔偿金。因黄某购买了机动车第三责任险,保险公司帮助黄某理赔了11.5万元。
      据了解,今年5至9月,人保财险沙洋支公司累计受理摩托车报案133笔,赔付金额达146.9万元,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了社会稳定。
      同时,沙洋县还推出 “一新N保险+信息员协作”摩托车专项整治模式。“一新”即新建摩托车销售市场,出台优惠政策,吸引厂商入场集中经营,工商部门入驻监管,车管、保险部门专人服务,加强源头治理;“N保险”指在缴纳交强险的基础上,摩托车购买人自愿选择1种至N种商业意外险,提高赔付能力,减低安全责任风险;信息员协作指沙洋县综治信息员兼任交通信息管理员,协助交警、保险部门办理摩托车牌照和保险,负责所管区域摩托车信息的收集、报送和政策宣传工作。这一模式,把摩托车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沙洋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龚新林介绍,下一步,该县将力争使沙洋县摩托车办牌办证率达到100%,保险承保率达到95%,进一步降低摩托车引发的交通事故率,更好地服务和促进平安沙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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