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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市物价局获悉,从今年春季开学起,荆门市普通高中学校执行新的学费标准,省级示范(重点)普通高中和市级示范(重点)普通高中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900元,一般普通高中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630元。
去年9月,我省曾对此进行过公开听证。在取消择校费等政策导致学校收入明显减少、高中办学成本明显增加的大背景下,大多数听证人同意对学费标准进行调整,其中19人赞成,1人反对。
此前的高中学费标准为:省级示范(重点)高中和市级示范(重点)高中学费每生每学期675元,一般高中470元。
上述调整后的学费标准,按照“新生新政策、老生老办法”的原则,从2015年秋季入学的新生起执行(即现在的高一学生),具体执行时间为2016年春季开学。
市物价部门要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后,要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各高中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贷、助、补、减等各项资助政策,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辍学提供保障。(荆门晚报记者戴永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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