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付士权 李仕斌 黄坚华 )根据高检院刑事执行检察厅2015年度工作部署,在省院7月下发《关于开展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活动的通知》后,该院结合实际工作,立即进行部署,认真、扎实开展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察活动,有效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和司法公正。
一、领会精神,以规范促执法。对监管场所执法活动的监督工作,是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难点也是重点工作。活动通知下达以来,该院对照专项检察活动,积极梳理与看守所监管执法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熟悉此次专项活动的检察监督范围,逐项掌握专项活动步骤和内容,做到检察监督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同时,该院整理了看守所教育管理活动的规范性文件,确保做到对看守所管理教育监督检察做到心中有法、手中有职、肩上有责。
二、注重方法,以扎实促实效。积极沟通、协调,以落实执行换押制度和羁押期限变更通知制度工作为重点,围绕看守所监管执法活动开展检察监督。根据活动具体安排,该院集中精力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换押和羁押期限变更通知制度进行了专项检察。活动过程中,该院坚持工作日驻所制度和案件提示催办制度,对发现在押人员羁押期限届满前七日的及时建议看守所通知办案机关;对看守所羁押期限变更通知管理工作上存在的问题,如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而公诉机关、案件已提起公诉而审判机关未及时办理换押手续或看守所收到办案机关的换押文书后未及时变更等,通过查询换押文书,与在押人员谈话,与办案机关沟通等方式找出问题根源,逐案逐人督促看守所进行整改,使案件依法、规范、有序进行,切实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健全机制,以制度促长效。为巩固此次专项检察活动成果,该院进一步完善了看守所执行换押和羁押期限变更通知制度检察机制。建立并完善了与看守所沟通联系制度。该制度规定坚持每周与看守所负责人进行沟通,就看守所执法活动中存在的监管执法、羁押期限等问题进行协商,对此类问题,发现一起,督促纠正一起,有效减少系统提示超期羁押问题。建立并规范了文书送达制度。对发现看守所执法活动中的严重违法行为,除及时督促纠正、整改外,还要求其及时作出书面答复。强化了对监管执法活动检察监督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形成了对看守所检察监督的长效化机制。
通过这些方法和措施,有效降低了看守所超期羁押的在押人员比例,实现了部分办案环节超期羁押人数为零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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