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实行一次性经济补助的通知》文件精神,沙洋县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
2014年冬季沙洋县共接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243人,严格按政策规定的发放范围、补助标准、发放程序等做好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工作,确保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政策落到实处。补助标准为义务兵按照每服现役1年4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士官在正常退役的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的基础上,每多服役1年增发20%。
此次共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304.38万元,通过县财政直达个人账户方式,发放到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手中。(沙洋县民政局 孙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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