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沙洋县开展第十六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以来,沙洋新港区党工委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以严把投资合同关、严把项目建设关、严把资金审批关、严把干部作风关为总要求,全面营造政治清明、机关清正、干部清廉的政治生态环境。 严把投资合同关。新港区聘请著名律师常年担任法律顾问,指导开展各类经济活动,每一份投资合同、征迁协议及劳动用工等合同内容都要经法律顾问逐一审核,并向县纪委报告“三重一大”事项,确保合同签订合法合规合理。 严把项目建设关。新港物流园区落户企业依法办理项目备案、土地规划、环评能评等行政审批手续;依法开展征地拆迁工作,园区内未发生一起关于征地拆迁而上访的事件;对重大工程项目,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并将形成的意见,按程序上报至县政府常务会和县委常委会研究审定。 严把资金审批关。对工程上的重大项目开支,如征地费用、拆迁补偿资金、各项勘察设计费用等,一律采取“五人会签”的办法,即:“经办人签明事由→具体负责人审核属实→分管责任人把关确认→直接责任人拟同意→项目主管领导审批同意”,确保每项开支都合法、合规、合纪;对机关费用支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省委“六条意见” 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公车使用规定、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等规定,切实将有限的资金都用到发展的“刀刃”上。 严把廉政作风关。严格执行市委“十个严禁”、“十个一律”的纪律规定,要求干部职工务必“保持三个定力”,即保持工作定力,始终坚持以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为主业,必须紧盯不放,紧抓不松;保持廉政定力,坚决遏止“四风”问题,坚决不接受任何馈赠,坚决不插手任何工程建设,时刻做到清明、清正、清廉;保持责任定力,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强化“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和纪检人员的监督责任,加强压力传导,纵横覆盖,为新港区打造“华中物流第一平台、千里汉江第一良港”奠定坚实的政治生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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