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根据湖北省物价局《省物价局关于完善居民生活用电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鄂价环资〔2015〕12号)规定,湖北省居民阶梯电价自2015年4月1日抄见电量起实行年阶梯。
面对首次居民生活用电年阶梯电价政策,县供电公司多措并举确保政策执行落实。加强宣传,该公司通过各个营业厅的电子显示屏、展板、宣传单等方式,告知客户年阶梯价格制度。同时,发放台区电工名片,告知客户联系方式,方便客户进行咨询。借助外力,通过代办电费代缴业务的农商银行进行宣传,帮助客户了解年阶梯价格制度,促进电费金融机构代扣成功率。强化管理,该公司要求各个单位相关负责人员,具体到各台区电工师傅认真排查隐患故障,杜绝各种代抄、错抄、估抄、漏抄的现象,认真完成抄表工作。优化服务,要求营业厅工作人员做到态度诚恳,积极认真解答客户疑问,确保年阶梯政策落实到位。
截止目前,县供电公司已无差错完成低压抄表工作,发放宣传单2500余册,名片6万多张,解决疑问200多起,接受咨询9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