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每存1万元,银行就捐出1元现金注入慈善爱心基金。3月18日晚,沙洋农商银行在全省率先设立慈善爱心基金,这是该行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开展公益慈善活动的又一重要举措。 3月16日,我国首部慈善法在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上表决通过,将于9月1日起施行。为将慈善事业持续化、常态化,沙洋农商银行积极与县慈善总会联系,最终发起并设立“沙洋农商银行慈善爱心基金”,自2016年3月18日起,客户每存1万元1年期及以上个人定期储蓄存款,该行就将捐出1元现金注入慈善爱心基金,每年募集慈善爱心基金不低于10万元,用于助学、济困、扶幼、安老等公益活动。同时,为客户发放爱心券,每年开展“爱心大使”评选活动。 近年来,沙洋农商银行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先后多次开展了为灾区人民献爱心、为留守儿童送温暖、慈善一日捐等慈善活动。据不完全统计,沙洋农商银行先后向灾区,贫困户、留守儿童等帮扶人群累计捐款5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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