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快速出警,掌握主动权。9月5日19时许,李麻兰、马小琴夫妇报警称在沙洋开源大道长林中学对面开拉面馆遭到他人骚扰。沙洋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双方均为回民,民警当即邀请两方人员到派出所处理,县局国保大队民警与县民宗局工作人员也在第一时间赶到派出所配合处置。在询问过程中,民警及工作人员充分尊重回民习俗,耐心、细致听取双方诉求经查,赢得了双方的理解和信任,为后期的调解奠定了坚实基础。通过询问,查清双方为开面馆发生争执,马录合将马小琴店的招牌扯下损坏,且当事双方在开店的问题上态度异常坚决,李麻兰、马小琴一方坚持在9月8日早上开店营业,马录合、马永祥一方表示新店一旦开张即会召集大量人员前往械斗。此外,在当晚21时许,双方亲友近30人聚集在沙洋派出所门前准备闹事。派出所民警全力对双方亲友进行安抚,努力平息双方情绪,确保矛盾暂不升级。 二、调查取证,查清问题源。9月6日上午,派出所民警针对案情到沙洋开源大道进行走访调查。查清了马录合带人将马小琴兰州拉面馆的招牌扯烂一案基本情况,固定了相关证据。针对马录合提出的房屋转让费的疑问,民警通过电话和房东老板朱凤梅联系得知,马小琴方支付店面转让费和一年租金共计2万元,其中1.35万元一年租金签有店面租赁合同,另外6500元店面转让费无凭证。此外,根据回民龚义富(别称阿訇,意指回民中的威望人士)反映,回民到各地开拉面馆有一个规则,先到者为主,后来者应该向先到者打招呼,经同意后方可开业,且拉面馆之间须相距500米以上。李麻兰夫妇到沙洋开拉面馆没有向任何人打招呼,且与马录合的面馆相距不到500米。通过一系列调查走访,找准了问题的症结所在,并及时上报调查综合情况,为下步工作赢得了先机。 三、专班跟进,守好安全阀。自6日起,双方邀约的人员越来越多,都聚集在沙洋城区,矛盾一触即发。根据市、县领导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县公安局未雨绸缪,以一万做准备,以万一做应对,把可能发生的最坏结果想在前面,第一时间启动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成立了以副县长、公安局长罗芝林为组长的指挥部,调集各所队、各警种共160人,实行24小时战备。面对实情,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对策,将160名警力全部布防到位,采取纠纷调解、情报收集、舆情掌控、应急处置、后勤保障等工作齐头并进。为重点确保马小琴面馆对面长林中学学生的绝对安全,在与县教育局、长林中学沟通做好内保工作的基础上,县公安局专门安排30名巡特警全副武装,轮流到学校门口守卫,确保学生上学、放学井然有序,不受任何影响。 四、多方联动,解开矛盾结。事件发生后,由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樊华牵头,派出所、国保大队民警,县民宗局工作人员以及“阿訇”全程参与调解工作,通过宣传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对其明确利害关系,使当事双方态度逐渐缓和并逐步做出让步。9月11日,在县民宗局的配合下,民警联系到荆门地区的伊斯兰教负责人及数名“阿訇”,并将上述人员及双方当事人全部邀约到县公安局调解。经过连续7天7夜的艰难工作,至当晚19时许,李麻兰、马小琴夫妇与马录合、马永祥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李麻兰、马小琴将店面以2.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马录合一方。9月13日,在民警的见证下,双方办完了全部交接手续,马小琴夫妇离开了沙洋。至此,该起涉及回民的矛盾得以成功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