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持续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沙洋县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现就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社会面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沙洋城区及中心集镇实行交通管控,除医护人员用车、救护用车、抗疫工作车辆、运输医疗救护物资和居民生活必需品的货车、医疗废弃物收集转运车、消防、抢险、军警车、邮政快递等特种车辆,以及持有荆门市防指和县防指交通保障组核发的通行证明车辆外,其他车辆凭“健康码”绿码(疫苗接种证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通行。县城管控区在保留应急通道的基础上实行设卡封控,管控范围为:太一东路以东、启林大道以北、平湖大道以南,含老城区和监狱辖区。
二、暂停一切群众性娱乐活动,严禁任何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举办或承办集体活动。
三、教育引导群众“非必要不出门”,确保人员不流动、不串门、不聚集,严禁家庭聚会、抹牌赌博。
四、所有餐馆、酒店、企事业单位食堂一律取消堂食,实行分餐制、送餐制,快递、投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五、严禁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和个体诊所、门诊部、民营医疗机构接诊感冒、发热、咳嗽、咽痛、流涕等呼吸道症状病人,严禁药店、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社会医疗机构出售退热、止咳、感冒类药品,发现相关症状病例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报告。
六、严格公共场所管控,沙洋县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严控高峰时期人流量,落实好一米线间隔距离,进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同时查验疫苗接种证明,发现未接种的详细登记上报。
七、强化社区、小区管控,控制出入口数量,落实24小时专人值守,进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同时查验疫苗接种证明,发现未接种的详细登记上报。
八、全面做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认真做好清洁消毒、垃圾分类处理,加强社会面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本通告自2021年8月10日中午12时开始执行。各镇(区)要按照通告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划定交通管控范围,全面升级管控措施。咨询电话:0724-8563626。
沙洋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8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