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谈巷议] 女子因房产证不署名拒绝生孩子,沙洋的网友您赞同吗?

[复制链接] 3
回复
2092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13-10-2 21:57: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毛小姐是位外来务工者,与本地青年小吴准备结婚。见儿子将结婚,小吴父母出资为他购买一套住房,并付清全部房款,在房产证上署小吴一人的名字。当小毛看到房产证时,一气之下丢下狠话:不署我的名,就不为你家生孩子。
  毛小姐认为,我一个外来妹,如男方变心,我岂不是连栖身之地都没有了吗?因为她查阅《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该房产属小吴个人婚前财产,一旦婚变,该房产将不纳入夫妻共同财产参与分割。
  小毛提出在房产证上补上自己名字。可这个提议遭到小吴父母坚决反对,理由是我们就是为自己儿子买的房。几经磋商未解决,小吴夹在中间左右为难。
  您认为小毛的提议合理吗?
单选投票, 共有 5 人参与投票 查看投票参与人

投票已经结束

20.00% (1)
60.00% (3)
20.00% (1)
您所在的用户组没有投票权限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瞅什么瞅,大爷不就是3天没签到了么...12...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