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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沙洋地区人民检察院建议有效防止“特岗犯”变“牢头狱霸” [打印本页]

作者: 萌萌,站起来    时间: 2014-12-9 09:19
标题: 沙洋地区人民检察院建议有效防止“特岗犯”变“牢头狱霸”
       近日,荆门市沙洋地区人民检察院及时对一起“特岗犯”殴打他犯事件介入监督,并针对发现的问题依法提出纠正意见,防止“特岗犯”演变为“牢头狱霸”,切实维护监狱的安全稳定,确保罪犯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从事兼职训导员劳动的罪犯田某与同监罪犯方某发生争执后,将方某抱住摔倒在床铺上进行殴打,在场的罪犯蔡某、龙某也上前参与殴打方某,导致方某左耳膜穿孔。获悉该事件后,检察人员通过“一查”、“二验”、“三纠正”三步走的方式及时介入监督:“一查”即找涉事罪犯和相关民警谈话、调阅相关病例资料和监控录像,查明事实真相;“二验”即要求监狱及时将方某送医治疗、验明伤情,并进行法医学鉴定;“三纠正”即针对监狱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依法提出纠正意见。经鉴定,方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虽然,田某等人殴打方某的行为达不到狱内又犯罪案件的立案标准,但是田某系从事特定岗位劳动罪犯且与蔡某、龙某一起殴打方某,三人有拉帮结伙向“牢头狱霸”演变的苗头和倾向。为此,该院依法向监狱提出了“加强对特定岗位罪犯的选用、强化罪犯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及时正确处置罪犯违纪行为”的检察建议。

  监狱高度重视检察机关的建议,迅速制定整改措施并予以落实,其中田某被给予禁闭处分、另有2名不符合条件的特定岗位罪犯被撤销。目前,该监狱罪犯行为规范管理得到有效强化,民警执法行为得到全面规范,监管秩序井然有序,罪犯打架斗殴、拉帮结伙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作者: 动感超人    时间: 2014-12-9 09:20
一定要回贴,因为我是文明人哦  
作者: 一代枭人1    时间: 2014-12-9 09:20
文笔流畅,修辞得体,深得魏晋诸朝遗风,更将唐风宋骨发扬得入木三分,能在有生之年看见楼主的这个帖子。实在是我三生之幸啊。  
作者: 一届书生    时间: 2014-12-9 12:53
加油啊!偶一定会追随你左右,偶坚定此贴必然会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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